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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三调成果质量须从县级源头保障 已开展8万多人次的业务培训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8-16 11:47:07

每经记者 周程程    每经编辑 陈星    

8月16日,国新办就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督察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现场注意到,对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县级人民政府的作用被强调。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周程程 摄

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主任李全人表示,调查工作的主体在县级,成果质量的责任也在县级。

《土地调查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进行土地调查”。第二十一条也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土地调查成果质量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李全人指出,在实际工作中,县级初始调查成果质量合格是保障全国“三调”真实、准确、可靠的基础,也是保证全国“三调”工作进度的前提。虽然我们有市级核查、省级核查、国家级核查,但都是为了提高县级成果的真实性,县级调查才是基础性、根本性、决定性的,县级最清楚哪里走到了、哪里没有走到、哪里需要举证,错了该怎么改,什么地方该标注没有标注等。

“因此,‘三调’成果质量必须从县级这个源头上保障,县级政府必须对‘三调’成果负总责,县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必须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来。”李全人强调说。

李全人指出,自然资源部特别要求要给予县级足够的指导、支持和帮助,国家和省级“三调办”已经组织对“三调”技术人员开展了8万多人次的业务培训,帮助地方协调经费。对于县级仍然存在的困难,省级“三调办”想办法帮助协调解决,还专门明确对于县级存在的问题,需要自然资源部协调解决的,会及时协调有关方面沟通解决。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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