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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不得以“费用总控”等为由影响抗癌药供应

工人日报 2019-06-15 09:08:55

近期,有媒体反映抗癌药进医保以后,在医院买不到和报销不了。对此,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近日回应称,国家医保局已经明确要求各地不得以“费用总控”、“药占比”和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为由,影响抗癌药的供应和合理用药需求。(工人日报)

责编 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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