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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环境公益诉讼可先鉴定后收费

2019-06-04 11:57:09

 近日,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鼓励引导综合实力强、高资质高水平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在不预先收取鉴定费的情况下,能够及时受理检察机关委托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依法依规开展鉴定活动,出具鉴定意见,未预先收取的鉴定费待人民法院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央广)

责编 杜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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