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晨报 2019-05-22 08:17:42
21日,南京市发改委印发《关于调整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自6月1日起南京市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将调整。南京市民用管道天然气继续采用阶梯收费模式、同城同价,全市居民用气第一、二、三阶梯销售价格按照1:1.2:1.4价差比例不变,阶梯气量、计量缴费周期等政策保持不变。民用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销售价格上调0.23元/立方米。调整后,全市居民用气第一、二、三阶梯销售价格分别调整为2.73元/立方米、3.28元/立方米、3.82元/立方米;执行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非居民用户,销售价格调整为3.01元/立方米。(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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