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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地产界的“套路之王”?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5-21 17:45:50

每经记者 香菱 任伯懿    每经编辑 沈鹏    

▲ 图片来源:每经实习记者 史香菱 摄

“早知道就不买阳光城的房子了。”梁女士无奈地叹了口气。

故事得从一年前说起。2018年5月,梁女士购买了阳光城上林雅苑一期(又称阳光城上林府)的房子,项目坐落于西咸新区沣泾大道。

开发商阳光城集团陕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城)宣传时强调的2000元/平装修标准,吸引了像梁女士这样的众多购房者。

但真正到签合同时,却情况突变。

购房合同上的装修标准基本都写的是“无”,一个月后,开发商又拿出了一份《委托装修协议》让梁女士等业主签字。

最终,一位业主通过商品房备案系统查询发现,他们均价1.2万买的精装房,似乎备案为毛坯。

很快有业主将遭遇投诉在了西咸新区管委会的领导信箱,官方的回复是,阳光城合同备案毛坯,对外宣称是精装一事属实,要求整改,并要求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事情蹊跷之处在于,如果是精装房,像其他开发商一样把精装标准写进购房合同,不是就免去了诸多麻烦,何必要签第二个甚至第三个额外合同?

阳光城的“心思”,似乎有点多。

一套精装房,签了三份合同

2018年5月,西安房价不断上涨,一房难求。

“几经选择后,决定买阳光城上林雅苑的房子,虽然离市中心远了点,但是西咸新区的发展前景很不错。”

梁女士说,地理位置和较高的精装标准是选择买这套房子的主要原因,“我是1.2万多一平买的精装房,这个价格放在去年和西安市一些楼盘相比并不算便宜,但是开发商给我们承诺2000元/平装修标准,而且装修材料的品牌甚至实物也在售楼部进行展示,现场看过后比较满意,就决定买了。”

▲ 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上林雅苑一期开盘时,售楼处集中展示了墙面瓷砖、净水器、抽油烟机、马桶等装修材料,并标明了装修品牌。

梁女士还向粉巷君(ID:nbdfxcj)表示:“我们交5万元认购意向金的时候,一块两米宽三米高的大红布上,明确地写着2000元/平装修标准。”

不过,签购房合同的时候,梁女士对一些条款过于简单提出了质疑,如装修标准基本都写的是“无”。

销售顾问表示纸质合同不能改,后期会补签一份装修合同。“我们当时不知道这是毛坯房的合同,稀里糊涂就签了。”梁女士说道。

一个月后,开发商方面的确出具了一份空白的装修合同,即《委托装修协议》,梁女士签完字并交给了开发商。

“签这份合同的时候也是很懵,之后才发现很多条款不对劲,合同后面还附着一份《交房授权委托书》,我们等于连验房的权利都没有了。”

紧接着,就有业主查询发现,“房子备案竟然是毛坯”。


▲ 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信任一旦被打破便很难重新建立。

梁女士说,“我找律师咨询了《委托装修协议》,这份合同意味着开发商要将装修承包给第三方公司,谁知道会是哪个小公司来负责装修,要是出了问题找谁去?”

于是,多位业主找开发商沟通,要求重新签订一份《装修补充协议》,详细列出装修材料的品牌和规格。

2018年9月,阳光城终于拿出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让业主签字,“内容与上份合同基本一致,不过将装修标准降低了。”

粉巷君将两份合同对比了一下,如公共区域 “环保乳胶漆”变为“乳胶漆”,卫生间“奥普或同品牌风暖机”变为“无”,等等。

不过,也有一些装修材料进行了细化,如墙面“白色乳胶漆”变为了“米灰色乳胶漆(立邦或同档品牌)”,卫生间浴霸“无”变为“三合一浴霸(奥普或同档品牌)”等。

梁女士仍对这份合同表示不满,认为装修标准不够明确,拒绝签署,“我们找了开发商很多次,但是他们一直推诿,一直踢皮球。”

“年前,他们进了一些材料,开始装修。我们进去看了一下,就现在的装修效果,我们业主群里面有懂装修造价的人,他算了一下,不到700块钱一平方。”梁女士表示。

官方回复:要求全部整改

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的同时,上林雅苑一期的业主还试图寻求政府部门的帮助。

2018年6月27日,有业主在西咸新区管委会的领导信箱对此事进行了反映,后来,管委会下属的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进行了回复:

1、调查结果:阳光城开发商在我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备案的阳光城毛坯房,但对外宣称是精装房,并要求客户与第三方装修公司签订委托改造协议一事属实。

2、处理结果:要求阳光城开发商进行整改,并和市民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在协议内明确装修标准及保修责任,确保市民的合法权益。

3、回复情况:后期阳光城开发商将会和市民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协议里明确精装房的装修标准和保修责任,确保市民合法权益。

▲ 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此举产生了一定的效果,三个月后,开发商出具了那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但梁女士认为合同里面 “并未明确精装房的装修标准和保修责任”。

2018年9月27日,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有业主再次投诉“阳光城上林雅苑一期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

官方回复称,如果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今年4月,开发商又将最初的《委托装修协议》盖章后返还给了业主。

梁女士拒绝接受:“这不就是等于一切就回到了原点吗?我们不要委托装修协议,我们要装修补充协议。”


▲ 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5月15号,梁女士等业主与阳光城方面再一次协商,“因为第一份《委托装修协议》大部分业主都签字了,他们(阳光城)答应把这份合同中的‘委托’换成‘补充’,再给后面附上一份装修品牌说明,还说让我们参观样板间,整天玩文字游戏,也不知道啥时候能解决。”

西咸新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已经和他们(阳光城)沟通过了,一方面,6月15号将会开放5个不同户型的样板间,让业主代表现场参观,有什么情况可以和开发商沟通。另一方面,4月份我们已经要求他们(阳光城)全部整改,和业主签署装修补充协议。”

粉巷君曾拨通阳光城一位何姓工作人员的电话,他表示:“现在不方便回答这个问题,我没有在回避,没有在隐瞒,我只是不方便回答这个问题。具体情况去阳光城营销中心问一下,客服人员、物业人员的解释更全面。”

阳光城品牌部一位曹姓工作人员则表示,稍后再作回复。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上林雅苑一期,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西咸管委会领导信箱等显示,阳光城在西咸新区的另一个项目欣阳花园(又称阳光城官邸),也存在类似问题。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实习记者 史香菱手绘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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