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 2019-05-19 10:00:33
从黑龙江省人社部门获悉,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低4个百分点,新费率已经从5月1日起施行。从2019年5月1日起,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0%统一调整为16%。1~ 4月单位缴费仍按20%比例执行,5月及以后单位缴费按照16%的比例执行。据测算,2019年5~12月,企业将减负43亿元。(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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