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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保监局连开10张罚单 指向提供政府性融资等多项违规问题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5-17 07:31:17

每经记者 李玉雯    每经实习编辑 刘野    

针对银行业乱象,上海银保监局近期频频开出罚单。继5月14日一连披露9张罚单,对6家金融机构合计罚没逾千万元之后,今日,上海银保监局再次披露10张罚单,多家银行因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信贷资金违规用于非消费领域等违法违规事实而被处罚。

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罚!

记者注意到,上海银保监局今日披露的10张罚单中,大多涉及政府性融资的违法违规事实。

沪银保监银罚决字〔2019〕17号显示,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上海农商行发放某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时,未按商业化原则审慎评估项目还款来源。另外,据沪银保监银罚决字〔2019〕18号,2017年12月和2018年3月,该行向某地方融资平台发放无对应项目的流动资金贷款。

此外,沪银保监银罚决字〔2019〕16号显示,2017年5月,上海农商行对某同业资金投前调查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上海银保监局责令上海农商行改正,上述三张罚单则分别处以罚款50万元,合计150万元。

图片来源:银保监会网站截图

此外,工商银行的两家支行以及农业银行的一家支行也因“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而被罚。2014年9月至2017年12月间,工商银行上海市崇明支行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2014年12月至2017年3月间,工商银行上海市普陀支行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2015年12月至2017年6月间,农业银行上海奉贤支行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上海银保监局责令这三家机构改正,并分别处以罚款50万元、40万元、50万元。

实际上,早在2014年,国务院便印发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明确规定金融机构等不得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不得要求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提供担保。金融机构等购买地方政府债券要符合监管规定,向属于政府或有债务举借主体的企业法人等提供融资要严格规范信贷管理,切实加强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

去年1月,原银监会发布的《2018年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要点》中,“违规为地方政府提供债务融资,放大政府性债务”也被列入了乱象整治的22条工作要点中。

10张罚单合计罚款460万元

上海银保监局今日披露的10张罚单,合计罚款46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均为2019年5月7日。

除了上述涉及政府性融资的违法违规事实,还有两家机构因“信贷资金违规用于非消费领域”而分别被处以罚款50万元。

具体来看,2016年至2017年6月间,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部分信用卡资金违规用于非消费领域;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间,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部分信用卡资金违规用于非消费领域。

沪银保监银罚决字〔2019〕15号显示,2017年6月,上海嘉定洪都村镇银行发放某个人贷款后,未对贷款资金使用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控分析,部分资金违规用于证券交易。上海银保监局责令该行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

另外,沪银保监银罚决字〔2019〕21号显示,2016年4月至2018年5月,农业银行上海徐汇淮海中路支行隐瞒变更营业场所事实,上海银保监局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20万元。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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