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要闻

每经网首页 > 要闻 > 正文

不计成本违规打“价格战”:广发证券因低价参与债券投标遭监管处罚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4-23 15:28:15

广发证券被罚只是近年来投行价格战的缩影。4月初,某大型央企为即将发行的百亿规模公司债进行承销招标,甚至有券商报出了0.0001%的承销费率,折合人民币1万元。

每经记者 王砚丹    每经编辑 何剑岭    

____500389701_banner.thumb_head
图片来源:摄图网

 

4月22日,广东证监局在其官网上公布的一则对于广发证券的处罚,剑指债券承销低价揽客,激起了业界极大反响。

广发证券存在低于成本价参与债券投标

广东证监局对广发证券指出: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低于成本价格参与公司债券项目投标的情形,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依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于2019年5月30日前予以改正,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你公司应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并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债券承销业务尤其是承揽环节的内部控制,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监管规则。"

那么上述《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十八条是怎么规定的呢?《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条款后发现其主要内容如下:

《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为公司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机构……等专业机构和人员应当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监管规则,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这条要求各中介机构要勤勉尽责,覆盖面比较广。

第三十八条规定:“发行人和承销机构不得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得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得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激烈竞争下承销费率最低0.0001%

广发证券被罚只是近年来投行价格战的缩影。去年10月,中信证券、 海通证券、国泰君安三家机构共同中标上海农商行IPO项目,但三家券商合计收费仅为51万元,其中海通证券的承销费率甚至低至0.5‰。今年年初,在华夏银行高达300亿元的再融资项目中,5家券商合计保荐承销总收入仅42万元,承销费率低至0.0014%。

4月初,某大型央企为即将发行的百亿规模公司债进行承销招标,甚至有券商报出了0.0001%的承销费率,折合人民币1万元。后有消息称,该央企突然宣布临时取消本次招标发行,原因是参与竞标的券商向监管层举报对手方以大幅低于行业标准的价格恶性竞争,涉嫌扰乱市场秩序。

但实际上,目前从债券承销市场来看,激烈竞争之下,行业规模效应越发向头部券商聚集。从2018年合并母子公司后券商债券承销排名来看,去年排名前五的券商分别为中信证券、中信建投、招商证券、中金公司和光大证券。其中,光是中信证券与中信建投的债券承销规模就分别高达7671.34亿元和6082.51亿元。另外,承销额排名前十的券商占据了整个证券行业63.74%的市场份额。

事实上,监管层对投行承揽业务时的恶性竞争也给予了高度重视。去年9月18日,证监会在《公司债券日常监管问答(七)》中表示,对于承销费率偏低、执业质量存疑的公司债券项目开展专项现场检查工作,核实承销机构是否履行了充分适当的尽职调查程序以及发行人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和完整。对于承销机构执业质量存在问题,或存在违规承诺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今年1月21日,中证协也组织召开第六届投资银行委员会专题扩大会议,研究讨论了近年来境内外资本市场投资银行业务佣金收入的基本情况,近期市场上出现的个别低价竞争案例,以及建立合理定价制度的相关建议。

广发证券本次被罚,尽管只是个例,但从中亦能看出证监会从严监管的决心。

广东证监局本月已开10张罚单

而值得一提的是,近期广东证监局连续发出多个文件,对违法违规市场参与主体实施监管措施。光是4月以来就有多达10张,其中既有针对券商,也有针对中介机构,还有针对个人。

其中,4月19日广东证监局对万联证券采取了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的监管措施,对东莞证券虎门分公司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对万联证券的处罚与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有关。公告显示,经广东证监局调查,万联证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万联天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在完成组织架构规范整改公示前实际开展业务,且在2017年9月证监会强调相关规范要求后仍有5只违规产品出现投资者首笔款项缴款的情况。

广东证监局表示,万联证券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反映出其对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合规性监督检查不到位。

广东证监局决定,责令万联证券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自本监管措施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每2个月对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合规性和组织架构规范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风险隐患并予以改正消除,根据检查情况切实完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广东证监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东莞证券被查出虎门分公司原负责人赵某在未经过东莞证券审批的情况下,组织员工向客户销售非东莞证券代销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广东证监局决定,对东莞证券虎门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要求该分公司应当高度重视上述问题,组织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在前期自查自纠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内部管控,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杨树坪则是因为未能履行增持承诺受罚:2018年6月20日,杨树坪通过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泰股份或公司)发布增持公告称,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计划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一致行动人自2018年6月21日起9个月内(即2018年6月21日至2019年3月20日),增持金额不低于4亿元,且不超过10亿元公司股票。但截至增持计划到期日(2019年3月20日),杨并未履行承诺增持公司股票。2019年3月21日,杨通过粤泰股份发布控股股东终止增持计划的公告,决定终止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广东证监局称,杨树坪未在承诺期内完成增持粤泰股份股票计划,且未提出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提交粤泰股份股东大会审议,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第五条的规定。因此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杨树坪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违反承诺行为再次发生。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及洪文伟、陈丹燕,则被广东证监局发现在拉芳家化及其并购标的上海缙嘉的审计工作中存在瑕疵,包括函证程序存在瑕疵、未实际监盘部分原材料、未评估拉芳家化合并报表范围不完整的影响等。

广东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有关要求,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洪文伟、陈丹燕作为上述审计项目的签字会计师,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因此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读者热线:4008890008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券商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每经经济新闻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