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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今年安排新建光伏项目补贴预算30亿 逾期未建成并网的项目将减少甚至取消补贴资格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4-12 16:38:54

每经记者 周程程    每经编辑 陈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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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新华社

4月12日,据国家能源局网站,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征求对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征求意见稿显示,根据财政部《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2019年度安排新建光伏项目补贴预算总额度为30亿元,其中,7.5亿元用于户用光伏(折合350万千瓦)、补贴竞价项目按22.5亿元补贴(不含光伏扶贫)总额组织项目建设。

对于需要国家补贴的新建光伏发电项目,明确分为了五类。

一是光伏扶贫项目,包括已列入国家光伏扶贫目录和国家下达计划的光伏扶贫项目;

二是户用光伏:业主自建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

三是普通光伏电站:装机容量6兆瓦及以上的光伏电站;

四是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就地开发、就近利用且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6兆瓦的户用光伏以外的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五是国家组织实施的专项工程或示范项目,包括国家明确建设规模的示范省、示范区、示范城市内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跨省跨区输电通道配套光伏发电项目等。

此外,征求意见稿中还要求明确建设期限。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列入国家补贴范围的光伏发电项目,应在申报的预计投产时间所在的季度末之前全容量建成并网,逾期未建成并网的,每逾期一个季度,并网电价补贴降低0.01元/千瓦时。

值得注意的是,在申报投产所在季度后两个季度内仍未建成并网的,取消项目补贴资格,并作为各地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和下一年度申报的重要因素。

为做好新老政策衔接,征求意见稿提出,列入以往国家建设规模、已开工但未建成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执行国家相关价格政策,2019年底仍不能全容量建成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含二期光伏发电领跑基地项目),不再纳入国家补贴范围。

(封面图片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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