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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发函加大车险市场整治力度 情节严重者将叫停全省车险业务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3-21 19:17:15

对于单家财险公司在辖区内连续有多家地市级机构被采取停止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监管层强调,“必要时可依法对该保险机构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采取停止使用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的监管措施。”

每经记者 涂颖浩    每经编辑 姚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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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摄图网

近期,银保监会财险部向各银保监局下发《关于近期车险市场监管有关情况的函》。根据该函内容,截至2月20日,浙江、广西、安徽、河南、四川、山东、青岛、新疆、山西等9地银保监局已先后对24家计划单列市和地市级保险机构釆取停止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的监管措施。

在保险业内人士看来,监管对车险市场乱象整治的决心远超预期。上述函也指出,建议各局继续加大检查和处理力度。“必要时可依法对该保险机构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采取停止使用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的监管措施。”

据媒体报道,银保监会财险部近期已召集涉及的8家财险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监管谈话,“叫停业务+监管谈话”双管齐下。

共对8家财险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上述9地银保监局对相关机构采取监管措施情况如下:山东银保监局5个,河南银保监局5个,浙江银保监局4个,广西银保监局3个,安徽银保监局2个,青岛银保监局2个,四川、新疆、山西银保监局各1个。

具体而言,共涉及8家财险公司,其中人保财险7个,平安财险8个,太平财险4个,国寿财险、大地财险、阳光财险、永安财险、北部湾财险各1个。

从各局的检查情况来看,已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是通过给予或承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变相突破报批费率水平,保险公司通过代理人或业务员返还现金的方式比较普遍;

二是通过虚列其他费用套取手续费变相突破报批手续费率水平,保险公司通过虚列宣传费、劳务费、咨询费等费用科目来套取手续费的方式比较普遍;

三是费用数据不真实,保险公司向中介机构承诺支付高于报批水平的手续费率,但不及时入账。

“应继续加大整治力度,打破一些保险机构仍在观望的局面,遏制和扭转前一阶段车险市场乱象愈演愈烈的趋势。”监管层在函中表示。

对于车险乱象屡禁不绝的情况,监管层建议继续加大检查和处理力度,特别是市场乱象突出但尚未叫停机构业务的,银保监局要“采取切实措施”。此外,对于单家财险公司在辖区内连续有多家地市级机构被采取停止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监管层强调,“必要时可依法对该保险机构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采取停止使用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的监管措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被叫停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的保险机构分支机构数量在持续增加。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俊生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严监管加大了保险公司的违规成本,有利于巩固改革的成果,但监管成本较高、容易反弹也是一个现实问题。” 朱俊生认为,从费改深层次而言,随着费率市场化向前推进,偿付能力监管、市场退出机制等其他相关机制建设也非常重要,将与市场行为的监管相辅相成。

高压监管态势持续

1月21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车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针对未按照规定使用车险条款费率和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两大问题,提出三项措施。

除要求银保监会各派出机构依法对辖区内财产保险机构车险经营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还包括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建立对会员单位投诉举报的受理、核查制度,并将违法违规线索及时报送银保监会财险部。

银保监会财险部在2月21日向各银保监局发送的相关函件中建议,各银保监局应继续加大检查和处理力度,这意味着,对车险市场的高压监管态势还将持续。

“商车费改持续深化,行业盈利有待验证。”一位市场分析人士指出,“2015年开始,行业持续推进了三轮商车费改,前期看消费者受益明显,体现出一定的社会效益,同时行业盈利有所改善,但行业效益的推动因素出现偏差,竞争逐步恶化,费用率上升趋势明显并严重影响行业利润。在当前监管叠加行业自律之下,车险费用率大幅上升后缓降,但仍处于历史高位。”

该人士还指出,未来,费改达到完全放开费率且偏良性竞争的市场将需要较长时间;对费用率的监管将会持续加强,数据真实性有望提升。

上述函中还建议,各银保监局应多措并举促进车险高质量发展。

具体而言,通过奖优罚劣的监管导向,纠正公司重规模、轻服务、轻效益的观念,推动行业更加注重效益优先,不断提高行业的经营效率。督促辖区保险机构开展自查自纠,规范非理性竞争行为,降低过高手续费,加大对理赔服务领域的投入,提高消费者理赔服务满意度。加强数据真实性监管,督促保险机构提高经营情况的真实性,切实防范风险。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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