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要闻

每经网首页 > 要闻 > 正文

美国陪审团认定iPhone X等部分机型侵权 判苹果赔偿3100万美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3-16 17:54:48

每经记者 王晶    每经编辑 胥帅    

美国当地时间3月15日,高通宣布美国加州南区联邦地方法院的陪审团认定苹果公司的iPhone 7、7 Plus、8、8 Plus和X机型侵犯了高通两项专利号为8,838,949和9,535,490的美国专利。与此同时,苹果公司的iPhone 8、8 Plus和X机型则侵犯了高通专利号为8,633,936的美国专利。

据了解,上述三项被侵权专利支持不同的智能手机主流功能。美国专利号8,838,949的专利支持“快速启动(flashless booting)”使智能手机无需使用独立闪存(从而降低成本和硬件尺寸),在开启后能快速接入互联网;美国专利号9,535,490的专利通过在应用处理器与调制解调器之间扮演智能“交通警察”的角色,确保智能手机上的应用能够快速高效地上传和下载互联网数据;而美国专利号8,633,936的专利支持游戏的高性能表现和丰富视觉图形,同时延长智能手机的电池续航时间。这些专利均未实施在调制解调器处理器中,也并非是实施任何蜂窝通信技术标准所需的必要专利。

陪审团判决苹果公司应为专利侵犯行为向高通支付自2017年7月6日提起诉讼起,至庭审结束期间的损害赔偿3100万美元。

对此,高通执行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唐·罗森博格表示:“今天陪审团全票达成的判决,是我们在全球因苹果公司使用我们高价值的技术却拒绝支付费用而发起的诉讼过程中获得的最新胜利。高通和其它公司发明的技术,使苹果公司得以快速进入市场并快速取得巨大成功成为可能。此次诉讼所涉的三项被侵权专利,只是高通极具价值的十余万项专利组合中的数个而已。我们感到欣慰的是,世界各国的法院都在驳斥苹果公司使用我们的知识产权却拒绝支付费用的策略。”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读者热线:4008890008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每经经济新闻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