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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司法到医疗.....196家北京市级部门“晒”预算

北京市财政局网站 2019-02-27 16:10:18

今天,北京市以“预算公开专栏”的方式,向社会公开2019年市级各部门预算,除法定涉密部门外,196家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晒”出了预算。

以下为预算信息公告全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我市建立全面规范透明预算制度,按照《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要求,2019年2月27日,我市集中公开市级部门预算,从公开范围、明细程度、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四个方面进一步提升预算公开水平。

一是公开范围全覆盖。严格按照《预算法》和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规定,除法定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全部公开本部门2019年预算。

二是公开程度更细化。进一步优化部门预算公开报表格式和内容,首次公开政府采购预算表,明细程度公开到货物、工程和服务。由原来的11张表格调整优化为12张表格,便于公众对预算公开信息的全面掌握和理解。

三是公开内容更丰富。在公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项目支出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和项目绩效目标等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涉企收费公开,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药品注册费、特种设备检验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污水处理收费、水土保持补偿费、诉讼费等七项社会关注度高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公开,提高财政信息透明度。同时,落实《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要求,由相关部门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列入人代会审议的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政策依据、绩效目标、预算安排等内容。

四是公开形式更直观。在部门门户网站及首都之窗网站同步公开市级部门预算。同时,各部门编制了公开目录,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分级,方便公众更好地查阅和监督。

北京市财政局新闻发言人就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公开答记者问

 

问题一:请简要介绍一下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公开的整体情况?

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我市建立全面规范透明预算制度,2019年,我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原则,于2019年2月27日上午10点在各部门网站及首都之窗集中公开市级部门预算情况。实现除涉密部门外,196家使用财政资金的市级部门,全部公开部门预算。

此次公开的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主要包括部门预算报表和文字说明。部门预算报表,主要通过12张预算报表反映市级各部门的收支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等预算情况。部门预算文字说明,主要反映市级各部门的基本职责、机构设置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情况、重点事项说明、名词解释等。

问题二:此次市级部门预算公开有哪些特点及亮点?

答:2019年我市主要从公开范围、明细程度、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四个方面进一步提升预算公开水平。

一是公开范围“全覆盖”。严格按照《预算法》和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规定,实现除法定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196家部门全部公开本部门2019年预算。

二是公开程度更加细化。进一步优化部门预算公开报表格式和内容,由原来的11张表格调整优化为12张表格,首次公开政府采购预算表,明细程度公开到货物、工程和服务。

三是公开内容更加丰富。一方面进一步推进涉企收费公开,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等七项社会关注度高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公开,提高财政信息透明度。另一方面,由相关部门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列入人代会审议的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政策依据、绩效目标、预算安排等内容。

四是公开形式更加直观。在部门门户网站及首都之窗网站同步公开市级部门预算。同时,各部门编制了公开目录,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分级,方便公众更好地查阅和监督。

问题三:2019年在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方面有什么进展?

答:近年来,我市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各项要求,大力清理收费项目,规范收费行为,提高收费透明度。

目前,我市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在市、区财政部门官方网站主动公示,做到“收费项目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实时更新、动态反映项目变动情况,并纳入财政部“一张网”,向社会提供一本“明白帐”。相关执收单位也在其官方网站或收费窗口设置公示栏、公告牌,明确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019年我市还将由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收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药品注册费,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收的特种设备检验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执收的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北京市水务局执收的污水处理收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收的诉讼费等7项社会关注度高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费依据、执收主体、收费部门、收费标准、预计收入等,随部门预算进行了公开。

下一步,我市还将按照中央有关要求,继续加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增加收费信息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问题四:近年来,中央不断强化绩效管理应用,2019年在绩效目标管理和公开方面有何推进?

答:2019年,北京市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已是连续第三年对外公开,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推进:

一是明确绩效目标公开范围,要求部门500万元以上预算项目和200万元以上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公开,而且绩效目标公开数量不低于部门预算项目数的30%。

二是加大绩效目标审核力度,通过事前绩效评估、财政部门集中审核等手段,对500万元以上新增项目绩效目标进行深度审核,并提出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加强绩效目标监督管理,通过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市财政局将所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上传至监督系统,供市人大代表审查和监督。

问题五:近年来市级部门预算公开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创新,既按照《预算法》和中央各项预算公开的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又结合我市实际,主动增加公开事项,不断突破创新,不断深入推进我市预算公开工作,积极推动实施透明预算,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有效提高了预算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透明化水平。

一是公开范围实现“全覆盖”。我市已实现“非涉密全公开”,即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市级部门全部公开本部门预算。近年来,公开部门数量的变化主要是部门撤并、上划调整等因素形成。

二是公开内容实现“丰富化”。近年来,我市逐年优化和丰富部门预算公开报表格式和内容。公开的报表从最初的2张表增加到目前的12张表。公开的内容也从最初的晒收支逐渐扩展到晒“三公”经费、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绩效目标以及“两重”信息(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编制并公开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两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全面、规范、明晰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

三是公开明细程度实现“更深入”。将部门预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至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最底层预算科目,并在全国率先公开项目明细情况。强化对于年度资金变化的分析对比和说明,并对专业性名词予以解释。“三公”经费公开方面,结合机构改革等因素,做到有保有压,总体呈现下降态势。还主动将市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细化为公务用车“燃油、保险、维修及其他”四项支出,并对增减变化进行重点分析。

四是公开渠道实现“多样化”。一方面,为方便公众查找部门预算信息,实行部门门户网站和政府统一平台的双渠道公开。既保证各部门公开的主体责任清晰,又在“首都之窗”网站设立“市级部门预算公开专栏”,将所有公开部门的预算信息集中展示,促进了预算公开的易读易查。另一方面,综合利用传统纸媒、电视媒体和新媒体等传播途径,打造多样化的预算信息宣传渠道,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积极引导公众清晰解读我市财政收支数据和政策导向,了解财政资金投向和支持重点。

责编 杨诗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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