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2019-01-28 23:51:06
每经记者 邱德坤 每经编辑 文多
拟收购标的部分股权被质押,佛燃股份(002911,SZ)之前说不用披露,现在又公告了。1月25日晚间,佛燃股份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华兆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兆能公司),拟收购武强县中顺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强中顺公司)80%股权。
1月26日,《每日经济新闻》刊发的《收购标的大股东质押股权给佛燃股份子公司 上市公司公告却未提及》的报道中提及,武强中顺公司实控人马海军,已将其所持武强中顺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给了佛燃股份的另一家子公司,但是佛燃股份却未公告。佛燃股份董秘卢志刚于当日(26日)称:“这一块不需要披露。”
不过,1月27日晚间,佛燃股份又发布补充更正公告,披露了上述质押信息。佛燃股份介绍,2018年12月20日,公司子公司佛山市华燃能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燃能工程)就管道工程,与武强中顺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2580万元。
马海军为武强中顺公司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义务提供担保,于2018年12月20日,与华燃能工程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按照约定,马海军将其所持武强中顺公司200万元的股权,以及其派生的权益(即马海军对武强中顺公司享受的40%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质押给华燃能工程,并于2018年12月20日办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手续。
1月26日,一位不愿具名的上市公司董秘分析称,首先是卖方质押的股权,如果是其要出售的股权,这涉及到股权先解押再交易的流程,上市公司需要公告;其次是卖方质押的股权,与此次股权交易无关,但是作为上市公司的一项投资行为,标的其他股东的情况也对标的产生影响,进而会影响到上市公司的利益。
1月28日,佛燃股份董秘卢志刚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对收购武强中顺公司80%股权事项,佛燃股份已在2019年1月27日进行了补充更正公告,请参看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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