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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省市企业职工社保费暂未移交税务征收

2019-01-07 12:12:52

2019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划转税务部门工作已经实质性启动,北京、吉林、山西、贵州、湖北、西藏、新疆等七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已发文明确,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但并不涉及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部分税务局人士告诉记者,企业职工社保费确实暂不移交给税务征收。但这种情形或仅限于部分省市,而非全国现象。(第一财经)

责编 刘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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