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 2018-12-28 19:07:35
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停复牌业务》。增加发行定向可转债购买资产的停牌情形,增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大调整的披露要求,增加重组进展披露要求,推迟停牌前相关股东情况的披露时间。其中明确,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应当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不停牌的情况下分阶段披露所筹划事项的具体情况,不得以相关事项结果尚不确定为由随意申请停牌。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