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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条法司副巡视员叶军:着手建立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推动不断放宽市场准入限制

每日经济新闻 2018-12-25 13:01:40

12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这标志着我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每经记者 周程程    每经编辑 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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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周程程 摄

12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以下简称《清单(2018年版)》)。这标志着我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清单(2018年版)》主要包括清单说明、清单主体和附件三部分。

其中,清单主体包括“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两大类,具体而言,禁止准入类4项、许可准入类147项,一共有151个事项、581条具体管理措施,与《清单(试点版)》相比,事项减少了177项,具体管理措施减少了288条。

禁止准入类事项包括4个事项。第1项是法律法规明确设立的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第2项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禁止投资和禁止新建的项目;第3项“禁止违规开展金融相关经营活动”和第4项“禁止违规开展互联网相关经营活动”是针对当前金融领域、互联网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层出不穷的形势,为防范出现重大风险,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梳理现行管理措施基础上提出,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列入的事项。对于禁止类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

许可准入类事项共147项,涉及到国民经济行业20个分类中的18个行业128个事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事项10项;《互联网市场准入禁止许可目录》事项6项;信用惩戒等其他事项3项。从行业分类看,有9个行业超过了10个事项,其中,制造业有26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2项,批发和零售业11项,金融业11项,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1项。对于这些许可准入类事项,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

该如何确保负面清单中条款是适应当前或未来经济发展,什么情况可进行有必要的修订?

商务部条法司副巡视员叶军在新闻发布会上答每经记者问时表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制定遵循法治原则,虽然列入清单的事项都是与法有据的,但是有些事项制定时间较早,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已经与当前的技术工艺发展、产业调整升级、市场发展阶段不相适应。

对此,叶军指出,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后,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将按照改“旧法”与立“新法”并重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清理涉及市场准入、投资经营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各类行政审批,应当修改、废止的及时加以修改、废止或提出修改、废止的建议。涉及突破现行法律的,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修改或暂停实施相关法律;涉及突破现行行政法规的,由国务院修改或暂停实施相关行政法规。同时,积极推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相关立法工作。

叶军强调,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着手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研究制定并不断完善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方案,引入市场主体、行业协会、专家学者等共同参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修订调整,明确和细化清单调整频次、方式、流程,探索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调整第三方评估机制。通过动态调整机制推动不断放宽市场准入限制,进一步缩减清单事项,优化清单结构,增强清单事项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完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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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每经记者周程程摄 12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以下简称《清单(2018年版)》)。这标志着我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清单(2018年版)》主要包括清单说明、清单主体和附件三部分。 其中,清单主体包括“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两大类,具体而言,禁止准入类4项、许可准入类147项,一共有151个事项、581条具体管理措施,与《清单(试点版)》相比,事项减少了177项,具体管理措施减少了288条。 禁止准入类事项包括4个事项。第1项是法律法规明确设立的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第2项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禁止投资和禁止新建的项目;第3项“禁止违规开展金融相关经营活动”和第4项“禁止违规开展互联网相关经营活动”是针对当前金融领域、互联网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层出不穷的形势,为防范出现重大风险,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梳理现行管理措施基础上提出,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列入的事项。对于禁止类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 许可准入类事项共147项,涉及到国民经济行业20个分类中的18个行业128个事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事项10项;《互联网市场准入禁止许可目录》事项6项;信用惩戒等其他事项3项。从行业分类看,有9个行业超过了10个事项,其中,制造业有26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2项,批发和零售业11项,金融业11项,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1项。对于这些许可准入类事项,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 该如何确保负面清单中条款是适应当前或未来经济发展,什么情况可进行有必要的修订? 商务部条法司副巡视员叶军在新闻发布会上答每经记者问时表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制定遵循法治原则,虽然列入清单的事项都是与法有据的,但是有些事项制定时间较早,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已经与当前的技术工艺发展、产业调整升级、市场发展阶段不相适应。 对此,叶军指出,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后,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将按照改“旧法”与立“新法”并重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清理涉及市场准入、投资经营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各类行政审批,应当修改、废止的及时加以修改、废止或提出修改、废止的建议。涉及突破现行法律的,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修改或暂停实施相关法律;涉及突破现行行政法规的,由国务院修改或暂停实施相关行政法规。同时,积极推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相关立法工作。 叶军强调,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着手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研究制定并不断完善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方案,引入市场主体、行业协会、专家学者等共同参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修订调整,明确和细化清单调整频次、方式、流程,探索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调整第三方评估机制。通过动态调整机制推动不断放宽市场准入限制,进一步缩减清单事项,优化清单结构,增强清单事项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完备性。
负面清单 动态调整 市场准入 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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