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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肺结核纳入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范围

2018-11-01 11:09:25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关于肺结核门诊专科治疗享受门诊大病待遇的通知》,自2018年11月1日起,深圳市医疗保险参保人确诊为肺结核或耐多药肺结核的,可到指定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门诊大病认定后,其进行相应门诊专科治疗时可享受门诊大病待遇。(新华社)

责编 刘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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