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网首页 > 金融 > 正文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网站 2018-09-30 17:44:08
北京市金融局发布风险提示称: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要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期间,未纳入整治范围的机构不得新开展P2P网贷业务;未经许可的机构不得新设立或从事P2P网贷业务活动。否则,按照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处理;涉及非法集资,按照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上一篇文章
【粉巷财经】西安房价怎么走?
下一篇文章
上海:暂停小贷公司等与代理经租企业开展个人租金贷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