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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昆山砍人案”:于海明行为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018-09-01 17:23:00

9月1日,@昆山公安 通报“昆山砍人案”调查处理情况,通报称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 ​​​​


责编 刘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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