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2018-08-27 16:38:06
在各界关心的此次纳入综合所得中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否能享受一定程度的税负优惠的问题上,有的常委委员和专家提出,稿酬所得需要长期的智力投入,在税负上应给予一定的优惠。
每经记者|李可愚 每经编辑|陈星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8月27日下午,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审议距离上次审议还不到70天。而记者也从会议现场了解到,此次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对于此前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些与个人所得税征收和减免范围有关的问题,进行了针对性修改。
例如,在各界关心的此次纳入综合所得中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否能享受一定程度的税负优惠的问题上,有的常委委员和专家提出,稿酬所得需要长期的智力投入,在税负上应给予一定的优惠;有的建议,对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在减除必要的费用后计算收入额,以体现量能课税、净所得征税的原则。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将第五条第二款修改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再如,草案第五条对专项附加扣除作了规定,居民个人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支出,可以在税前予以扣除。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方面提出,为了弘扬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充分考虑我国人口老龄化日渐加快,工薪阶层独生子女家庭居多、赡养老人负担较重等实际情况,建议对于赡养老人支出,也予以税前扣除。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
此外,草案二审稿还针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予以明确,个人将其所得对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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