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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楼市调控升级:未取得预售证不得对外开放销售场所

2018-08-25 08:54:06

郑州市昨日发布《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查处商品房违法预售行为的通告》,《通告》要求,房企未取得预售证不得开放销售场所,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收取预售款;取得预售证后10天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取得预售证后,应及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预售楼盘信息,在售楼部明显位置张贴不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承诺书。(大河报)

责编 刘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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