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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有新规 9月1日起实施

2018-08-08 12:04:47

为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天津市对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进行了调整,新规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新规要求职工办理异地转入业务,应在天津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半年以上并逐月缴存满半年。(天津日报)

责编 胡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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