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宏观

每经网首页 > 宏观 > 正文

海关总署:对非洲猪瘟疫区猪类产品一律退回或销毁

2018-08-03 22:24:08

8月3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加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的警示通报》。通知称,要加强供港澳活猪管理,指导相关养殖场做好防范工作,特别是疫情周边地区,要高度关注猪异常发病死亡等情况,抓好疫情报告、采样送检等工作,严格按照防控要求,科学有效稳妥处置。要加强对来自非洲猪瘟疫区国家(地区)的进境寄递物和旅客携带物查验,一旦发现猪、野猪及其产品,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海关总署)

责编 刘思琦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每经经济新闻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