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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调整公积金政策,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炒房

2018-06-28 17:01:56

从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获悉,为抑制投机炒房,吉林省直公积金政策进行了调整,规定公积金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每年提取额度不超过1.5万元,违规提取将被列入失信记录。(新华社)

责编 刘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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