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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环保“领跑者”企业重污染天气期间可不列入停限产清单

2018-06-15 21:49:31

河北省环保厅等联合印发《河北省推行企业环保“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方案提出,第一批征集行业为水泥、钢铁、玻璃、焦化、垃圾发电、碳素生产及供热发电行业企业,首先遴选各行业3至5个符合规则和标准的企业入围环保“领跑者”。通过实施差别化环境政策,加快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对于取得环保“领跑者”称号的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期间,在确保符合环境管理要求和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可不列入停限产清单。(证券时报)

责编 刘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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