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 2018-06-14 21:10:50
近日,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海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实施办法(试行)》。新引进的符合海南省需求的高层次人才,在海南省工作并与该省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且其配偶自愿来琼就业的,适用本办法。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达到法定劳动年龄的子女,以及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3大产业类型、10个重点领域、12个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配偶也可参照本方法进行安置。(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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