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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9 20:48:33
海南省物价局、住建厅近期下发文件,要求商品住宅价格备案后半年内不得调高备案价格,调整备案价格的须重新备案。对取得预售许可证(现售备案表)的商品住宅项目,房地产企业要公开全部房源并明码标价,一次性对外销售,不得分期分批销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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