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6 14:58:59
济南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发展行动计划,外地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地迁入济南市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200万元补助,并分别补助引进该企业的县区或部门20万元、10万元。在济南市合法设立的拟上市公司有限合伙形式的企业员工持股平台,在公司上市后转让解禁限售股的,按形成的市、县区两级财政贡献的80%予以补助。(济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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