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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局:沪深QDLP和QDIE试点额度分别增至50亿美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18-04-24 23:19:35

每经记者 张寿林    每经编辑 毕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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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4月24日,上海合格境内有限合伙(QDLP)和深圳合格境内投资企业(QDIE)试点额度揭晓。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两地各自试点额度分别增加至50亿美元。

为积极支持有能力的境内机构开展多种类型的对外投资,国家外汇管理局自2013年起分别在上海和深圳推出合格境内有限合伙(QDLP)/投资企业(QDIE)试点。

今年4月19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司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透露,根据上海和深圳试点需求和外汇形势,拟增加这两个地方QDLP和QDIE总额度。

QDLP(Qualified Domestic Limited Partner)即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是指境内投资者在通过资格审批、额度审批和其外汇资金的监管程序后,在获得的额度内将人民币兑换为外币,投资于境外的股权投资基金项目。

QDIE制度在国内首次面世。QDIE是Qualified Domestic Investment Enterprise(“合格境内投资企业”)的简称。根据深圳此前发布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金融办关于开展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境外投资主体是指在深圳市依法由境外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发起,由合格境内投资者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设立的并以外汇方式流出进行境外投资,且符合办法规定一系列条件的投资主体。

QDLP和QDIE在流程上具有相似之处,但在具体要求上也有多处不同。业内指出,在QDIE制度中,境外管理人和境内管理人均可成为控股股东,而QDLP制度起初规定只有境外管理人才能作为控股股东。

外管局指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收支状况、行业发展动态以及对外投资情况,进一步完善QDLP/QDIE宏观审慎管理,更好服务国家全面开放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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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局 QDIE QD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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