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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结算、深交所联合发布《H股“全流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试行)》

2018-04-20 19: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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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细则》共9章,共46条。登记存管上,试点股份完成跨境转登记后,在境外以中国结算的名义记载于香港结算账户系统,在境内通过H股“全流通”专用账户实现试点股份的承载和明细维护;交易结算上,投资者通过境内证券公司提交相关股份卖出委托指令,最终在香港联交所实现对试点股份的减持,获得的港币划入其按外汇管理要求开立的专用资金账户。(中国结算)

责编 刘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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