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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耳机退货“以假换真”获利 成都音乐发烧友被罚4000元

成都商报 2018-03-30 19:22:34

用高仿耳机替换真品进行7天无理由退换货,成都男子从中获利2万元,但这种行为在商家接到投诉后,被迅速识破。近日,成都新都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起利用网络购物漏洞进行诈骗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薛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执行,并处罚金4000元。

薛某是某大学毕业生,从小成绩优异,且酷爱音乐,是一名HIFI音乐发烧友。但听HIFI音乐所用的耳机动辄几千上万,对于刚刚参加工作的薛某来说,其收入难以支撑这样的高消费。

一次,薛某偶然看到一篇帖子说,利用网购平台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可以低价获得HIFI耳机。薛某对帖子进行了仔细研究,发现只是用事先在网上购买的高仿耳机,将从网购平台购买的正品高价HIFI耳机掉包退货,就可以做到“低价获得HIFI耳机”。

于是,薛某便效仿帖子中的做法,开始着手实施自己的“发财大计”。他先从网上以每副耳机3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批高仿耳机,然后在某网上商城申请了白条,通过白条借款的方式购买真品耳机。

2016年6月至11月期间,薛某先后9次在该网上商城购买了每副价值4716元的耳机7副、价值4888元的耳机1副及价值6998元的耳机1副。收到正品耳机后,薛某将高仿耳机掉包退回并获得退款,造成该网上商城损失合计4.6万余元。其后,薛某又将掉包所得的9副正品耳机分别以2000余元不等的价格,通过网上二手交易平台贩卖,最终从中获利2万余元。

薛某以为找到了“赚钱”的捷径,殊不知自己已经触犯法律。网上商城在将薛某退回的高仿耳机再次进行销售时发现,买了这些耳机的顾客都跑来投诉。后经查看退货记录,该网上商城最终锁定薛某,并向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分局报案。

案件移交至新都区检察院后,承办该案的检察官经审查认为,薛某利用网上商城购物规则,用高仿耳机掉包正品,使得网上商城产生已取回正品耳机的错误认识,并基于这一错误认识全额退还薛某购物款。综合全案来看,薛某的行为给网上商城造成4.6万余元经济损失以及商誉损害,他还从中非法获利2万元,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执行,并处罚金4000元。

来源:成都商报客户端 记者:赵瑜

责编 秦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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