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网首页 > 热点 > 正文
2018-03-28 11:01:13
审判长宣读庭前会议报告。庭前会议主要明确了以下事项:第一,被告人、辩护人对本案的管辖无异议;第二,被告人及辩护人均明确表示不申请回避、不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第三,控辩双方对庭审举证、质证的顺序和方式达成了一致意见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上一篇文章
【快讯】海南板块全线走强
下一篇文章
北京:信贷降门槛破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