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宏观

每经网首页 > 宏观 > 正文

信息通信企业经营不良、失信将上“黑名单”

2018-03-17 15:12:22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做好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和失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不良名单和失信名单列入条件、处置办法等,确立了部省联动信用管理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创新完善监管方式和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做出有益探索。通知规定,当电信业务经营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未按规定报告年报信息,且在电信管理机构限期内仍未履行年报义务的;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信息发生变化时,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受到行政处罚的;在电信管理机构监督检查中,被发现其年报信息、日常经营活动、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停止经营时的善后工作、执行国家和电信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等事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需直接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的除外)。(新华社)

责编 刘小英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每经经济新闻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