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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交中心监管新规:不得开展发行人、承销人同属一个实际控制人业务

2018-02-24 19:49:24

江苏省金融办近日下发金交中心监管文件,即《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监管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从严格把握产品发行合规要求。比如,不得开展基础资产为一行三会监管的金融产品的业务;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成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开展发行人、承销人(或销售平台)同属一个实际控制人或利益相关人的业务。(21世纪经济报道)

责编 卢祥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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