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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允许实施机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2018-01-26 09:38:35

发改委印发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实施中有关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允许实施机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支持民营、外资等各类所有制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允许将除银行债权外的其他类型债权纳入转股债权范围。允许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权益类融资工具实施市场化债转股。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向实施机构发行普通股、优先股或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偿还债务。

责编 刘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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