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1 20:50:41
1月16日,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称,“15丹东港PPN001”已构成实质违约。同时,近日,“16丹东港”的受托管理人东海证券收到证监会辽宁监管局警示函。该债券存续期内,东海证券没有持续有效关注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对相关情况进行持续有效跟踪和监督,未能勤勉尽责地履行受托管理责任。接近监管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16丹东港”并未违约,东海证券被处罚的主要原因是作为受托管理人,对发行人的风险监测并不到位。(一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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