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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部门:情节恶劣校园欺凌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工读学校

2017-12-27 10:19:29

近日,教育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等11部门联合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治理方案》提出,针对不同情形的欺凌事件,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共同做好教育惩戒工作。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的学生展开批评、教育;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展开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中国新闻网)

责编 刘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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