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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宇华、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公开宣判

2017-11-28 11:04:32

11月28日上午,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认定彭宇华、李明哲均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彭宇华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判处李明哲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彭宇华、李明哲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新华视点)

责编 刘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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