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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满足非京籍家庭的房源不少于30%

2017-09-20 19:00:35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满足非京籍家庭的房源不少于30%】20日,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规土委印发《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9月30日起施行。办法提到: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共有产权住房需求等情况合理安排共有产权住房用地,用于满足本区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及重点人才居住需求。其中,满足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应不少于30%。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北京市住建委网站)

责编 刘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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