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24 17:06:34
【安徽:住房公积金可支付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租金】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住房公积金可用于支付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租金。意见提出,缴存人或缴存人夫妇在缴存城市租赁住房且无自有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租金,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提取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商品住房租金提取标准由各市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确定。(新华社)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