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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星之死,拷问的不仅仅是Boss直聘

证券时报 2017-08-07 17:13:36

求职者李文星通过互联网招聘平台Boss直聘找工作,疑似在天津遭遇传销骗局,最近不幸身亡的事情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在为死者感到悲伤和惋惜的同时,大家都在反思涉及此事件的各方能做哪些改进,让类似的悲剧不再发生,但这不仅仅是一个招聘平台的事情。

如果大学期间能在就职指引方面多做一些引导培训和风险教育,李文星可能不会单纯地只相信网络招聘信息;如果Boss直聘对招聘企业和人员的信息审核完善,李文星可能不会收到“北京科蓝”公司的聘用通知函;如果在北京的亲戚朋友多些警惕,发现他独自前往天津后的反常表现和求救信号及时询问联系,李文星可能不会长时间被传销组织控制;如果天津静海区公安部门能早点发现打击深藏于居民区的传销组织,李文星可能不会被指使骗其他人钱;如果能有应对危机情况设法逃脱的意识,而不一意孤行,李文星可能不会有生命危险,但是,没有如果。

招聘行业虚假信息泛滥如何杜绝?

作为风口浪尖上的Boss直聘被舆论指责,在此次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CEO赵鹏在接受腾讯科技采访时表示,之前由于没有做好工作愧对了当事人。2015年的时候,Boss直聘用的是“只发一个职位,资料合规,可以先发;不触发举报,可以招聘”的策略,“当时公司还很小,这样的策略适用,但随着规模扩大,错就错在没能及时改进。”

创业公司小黄人科技CEO唐三藏以此前亲身体会告诉证券时报·创业资本汇记者,Boss直聘整个公司是以销售为导向的,所以为了提高双方的接触量或者简历量,做了很多操作。他说:“比如说你是招聘公司,Boss直聘从资历审核方面就不严格,基本上是家公司就能顺利通过。”唐三藏表示,只要招聘方发了职位,Boss直聘就会从简历库里面自动用系统推送大量简历。“我们曾经一天收到了将近2000封简历,里面有超过90%的人没看过你的职位,你跟这些‘面试者’沟通的时候,他们对你一无所知。甚至在人才匹配上,他们也没有做到精准推送,你要求本科以上的,他把大量大专的、中专的也推送给你。”

而从求职者的角度来说,他指出,只要求职者查看过某一家公司的职位,就会默认给那家公司发一个感兴趣的信号。“作为招聘者,别人都对你感兴趣了,你肯定会去沟通一下,这样就导致每天收发的简历量非常大。但是你沟通之后发现,90%的人对你一无所知,反过来其实是增加了沟通成本,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老板,都是自己亲自做招聘。”

在他看来,Boss直聘存在很多问题,但当中的关键是企业准入审核和人才匹配方式的问题。而这次李文星事件所曝光出来的,正是企业准入审核的问题。Boss直聘官方回应,从8月3日凌晨开始,全面进行了调整,对于所有招聘者执行事先审核认证的流程。不久,在目前材料审核的基础上,会采取如身份证、人脸识别等更为准确的审核认证措施。

也有接受采访的机构认为,这件事情更多暴露的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问题,揭露出整个招聘行业的痛点。大数据征信商微众税银内部人士表示,Boss直聘之所以卷入事件,是因为现在很多网招平台无法对企业真实性进行审查,很多在平台发布的企业,实际可能只是工商注册了而已。而判断一个企业的信用等级,最重要是看他的纳税情况、上下游关系、有真实交易、是否有违规违法,等等2000多个维度来判断,传统方式也很难做到。另外,如果添加审核环节,成本会增高,入驻的企业也不接受这种方式。

指望投后管理赌住漏洞为何不太现实?

站在Boss直聘背后的还有众多知名的投资机构,雷军旗下的顺为资本、“投资女王”徐新掌舵的今日资本、策源创投、华映资本等机构,证券时报·创业资本汇记者今日尝试联系了其中几个投资方,但是对方并没有就该事件给出任何回应。

一名资深的创投圈人士告诉证券时报·创业资本汇记者,他以前也曾经用过各种招聘网站,无论是HR还是求职者的身份。使用的过程中,他感觉各个平台确实有不一样的地方,相对来说,传统平台要严谨一些。“主要体现在风控方面,即便在传统渠道上也存在一些虚假信息,但是相对来说情况会好一点。”

他指出,对于很多初创公司来说,在业务扩张的时候,往往难免会与风控相冲突。实际上,很多投资人在公开场合都说过,初创企业在早期都会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投资人的介入就是要帮忙修复这些缺陷。但他认为,这种想法太简单,靠机构的投后管理去做修复,这是不太现实的。

澳银资本董事长、创始合伙人熊钢认为,按照企业组织的核心驱动力或者商业驱动力来说,可以分为技术、模式、创意驱动三类公司,Boss直聘显然属于模式驱动型公司,和消费心理和氛围以及消费便捷方式直接关联。从商业层面考量,对这样的项目做尽调不是一个孤立的点,而是一个系统,投互联网的机构有自己基本的评判标准,以提高商业效率为主要目标。

但他在看来,模式驱动型公司可能从伦理上带来有益或者有害的东西,尤其是做营销类型的难免会走灰色地带或者是打擦边球,Boss直聘招聘互动模式要求简化流程,会有一些漏洞,比如淘宝历史上也有出现过卖假货的情况,涉及到投资伦理的问题,和人性有关,难判断的话就不投。

“其实投资机构作为股东,角色也是比较特殊的,既是商业的合作者也是一定价值观的维护者,”熊钢强调,“企业受制于商业诉求和认知,加上缺乏经验,不具备细节的敏感性,尤其是在模式驱动型公司里,更要强调风险干预和评价,投资机构要在关键时候、就特定领域给予企业风险提示,尤其是互联网公司风控成为投后一个监控点,投后管理不仅需要搭建平台、对接资源等正向推动,而且需要特别强调风险干预,对于企业的财务、安全、业务风险都要按季度评级。”

熊钢指出,从社会责任的角度而言,投资机构要有更好的认知,所站的角度和高度要高于商业机构,做到社会价值观的基本维护。掌握大量资金的投资机构在投资时要符合基本的逻辑,公司做的产品也要基本吻合商业伦理、社会伦理,在投前、投后严格遵守投资纪律,尤其要在风控上“擦亮眼睛”,这样才能有效规避风险。

他认为从法理上来讲,投资机构没有直接责任,但应该深刻反思,对于此次Boss直聘事件暴露出来的管理问题和存在的缺陷,必须做改变和修正。其实Boss直聘之所以卷入事件,是因为现在很多网招平台无法对企业真实性进行审查。

初创公司莫要忽略法律风险

很多投资人公开场合说过,要原谅创业公司初创期的缺陷,提示他们可能存在的风险。

深圳知名法律评论员张兴彬认为,对于初创公司而言,其面临的法律风险是很大的。只是在现有的法制环境下,很多初创公司还没有法律意识,普遍抱有“关系能搞定一切”的心态,直至交了“学费”,赔偿了损失之后,才会开始对法律有所敬畏。“这是我国的初创公司几乎都存在的问题,缺乏法律风险意识,而这恰好是企业做大做强的奠基石。”

在他看来,初创公司面临的法律风险包括内部股东之间的股权结构问题、劳动用工问题、对外投融资问题、经营管理合规问题等。像Boss直聘这类网络平台类的公司,直接面向社会大众,其法律风险比一般的初创公司还要更大。

作为一个网络平台,张兴彬指出,其社会责任首先要尽量保证信息发布者的信息真实可靠,以免给处于信息不对称的求职者造成损害,所以平台方要严把注册关,核实信息发布者的真实身份,尽量确保其发布的信息的真实性,这也是平台的立身之本。“如果信息不真实,服务没有社会价值,甚至走向反面。这是平台最大也是最重要的责任,尤其是招聘类的撮合平台,更应该做到最大限度地核实发布者信息。这样一来,平台工作量会很大,但是既然你选择了这个领域,就应该有责任担当。”

谈到这一事件的责任划分问题,张兴彬指出,根据《侵权责任法》之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受害者家属有证据证明网络平台明知他人发布虚假信息,却视若无睹,任其发布,那么就可以同时起诉网络平台和信息发布者,当然也可以只起诉网络平台。“因为平台的工商注册等相关信息相对容易获得,便于维权。至于平台承担责任之后,跟违法的信息发布者之间的责任如何分配,则是他们间的另一个法律关系,与受害者家属无关。”张兴彬指出,一般而言,信息发布者注册时,平台都会有相关的电子协议,其中通常会涉及到违约责任处理的问题。

责编 赵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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