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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荐股割韭菜经纪人 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1个月 罚76万

2017-07-29 21:59:09

【电视荐股割韭菜经纪人 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1个月 罚76万】7月28日,上海中院对该市首例使用“抢帽子”手法操纵证券市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对被告人朱炜明判处有期徒刑是11个月,并处罚金76万。经审理查明:2013年2月至2014年8月间,被告人朱炜明担任国开证券龙华西路营业部经纪人,并受邀担任某证券类电视节目嘉宾。期间,朱炜明在其亲属名下的证券账户内,预先买入15只股票,并在随后播出的电视节目中对其预先买入的股票进行公开评价、预测及推介,再于节目在电视台首播后1至2个交易日内抛售相关股票,获取非法利益。(券商中国)

责编 刘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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