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2017-07-19 01:20:07
熊锦秋
7月11日贝因美“闪崩”跌停,12日发布公告称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拟向关联方出售重大资产,由此停牌至今,14日晚发布中报由盈转亏的巨亏公告。有人质疑是否有资金提前知道消息而抢跑。笔者认为,个股“闪崩”中可能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此需采取切实举措予以防范和打击。
贝因美2016年就巨亏7.81亿元,2017年4月28日贝因美在一季报中披露,预计今年1~6月盈利2000万~5000万元,让投资者看到扭亏为盈希望。但7月14日披露《2017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业绩修正为巨亏3.5亿~3.8亿元。公司将巨亏原因归于现在奶粉新政配方注册过渡期行业混乱、竞争激烈、渠道观望,当期销售少于预计等。
深交所对此也发出关注函,主要关注点在于,一是公司一季报中对半年度业绩进行预计,董监高在其中是否充分履行了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二是公司股价在11日跌停,公司筹划资产出售以及本次业绩预告大幅修正事项是否存在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形,是否存在内幕交易。
贝因美的剧情似曾相识。山东墨龙2016三季度本来亏损,但在总经理授意下公司披露前三季度盈利834万元,且预计全年盈利,而实控人则利用知悉公司亏损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大幅减持,最后公司公告2016年度巨亏。贝因美与山东墨龙两者都是先预计业绩良好,然后再反转预计业绩巨亏。
但两者也有区别。山东墨龙营造利好或为方便实控人减持,而贝因美的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在一季报发布之前的4月21日就表示拟增持,并在4月28日中报预盈信息公布之后,于5月3日至6月9日期间,合计增持总股本的1%,耗资1亿多元。
从上述这些信息分析,贝因美董监高故意在一季报中对中报业绩作出乐观预计的可能性应该不是很大。当然,对此也可以用阴谋论来解读,那就是贝因美大股东增持只是假象,其在二级市场还有暗仓,增持及中报预赢信息可为暗仓减持做掩护。这个可能性有,但概率不大。
贝因美董监高对今年中报业绩预测如此离谱,应该说最起码是没有尽到应尽的勤勉义务,既可能低估了行业发展的复杂性,也可能过高估计了自身能力。
业绩预测离谱是否应该追责,首先从董监高的忠实义务角度分析,如果预测性信息陈述者存在恶意、或者在作出陈述时明明知晓一些对该陈述会产生重大影响的事实却惘然不顾,这其中就可能构成虚假陈述,董监高对投资人的损失就应承担连带责任。
再从董监高的勤勉义务角度分析,目前《公司法》对董监高是否履行了勤勉义务、还缺乏明确的判定标准,但即使如此,也可借鉴美国的“商业判断规则”,只要有理由表明董监高行为是以合理注意和善意的方式为之,则可免除其相关失误所应承担的勤勉义务责任,否则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最值得关注的是,在贝因美由盈转亏巨大利空信息出台之前,股价就在7月11日出现“闪崩”跌停,当日市场总体波幅并不大,但公司股价下午奔跌停却异常坚决、一路不回头,明显有内幕信息走漏的嫌疑。对此,监管部门应在公司自查基础上,深挖采集相关证据,揪出内幕交易嫌疑人,给市场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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