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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安置费10年未了结 东北电气遭地方国资监管部门诉讼追讨

每日经济新闻 2017-07-10 22:51:15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张虹蕾    

每经记者 张虹蕾 每经编辑 张海妮

7月10日,东北电气(000585,SZ)公告称,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铁西区国资局)要求东北电气偿还欠款3774.51万元。

上述诉讼及欠款源于一起员工安置事宜。2007年,铁西区国资局相关部门和东北电气及相关公司签署相关协议,约定职工安置费用合计为13239万元。不过,距离最初的协议已经过去10年,但安置费仍未结清。

东北电气工作人员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双方在部分员工安置费方面存在一定“疑议”,具体情况要到诉讼才能知道。

双方对部分安置费存“疑议” 

7月10日,东北电气公告称,于2017年7月5日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17]辽01民初430号及起诉状等相关诉讼材料。 

铁西区国资局请求法院判令东北电气自身偿付欠款2853万元、利息778.86万元及违约金142.65万元,合计3774.51万元,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高公司)、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沈高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实际上,这起诉讼源于10年前的一起员工安置事宜。

2007年5月9日,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与东北电气、沈高公司签署《关于沈高职工安置事宜协议书》,该协议约定职工安置费由东北电气负责筹资与支付。

此后,上述三方还签订了相关协议,约定职工安置费用合计为13239万元;同时约定由新沈高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不过,截至2011年7月7日,铁西区国资局共收到10386万元,仍有2853万元职工安置费未收到。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东北电气历年公告发现,其并未在此前披露当时的相关协议,也并未披露当时未支付员工安置费的原因。

记者拨打铁西区国资局电话咨询上述事件的缘由,相关工作人员称“不了解”。东北电气相关工作人员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此次出现诉讼是因为双方对部分职工安置费存在一定“疑议”,在履行上也出现了一定差异。此外,上述工作人士也表示目前公告的仅是一个起诉书,很多情况要等具体诉讼才能知道。

尚不确定对利润的影响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诉讼背后是东北电气并不漂亮的业绩。2016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51万元,同比减少8823万元;净利润亏损9959万元,同比减少10445万元。

2017年一季报显示,今年1~3月,东北电气的营收和净利分别为569.92万元和-1556.37万元,分别同比下降68.31%和233.66%。

公告显示,本案尚未开庭审理,东北电气将积极参加诉讼,并依法按照规定及时披露案件的进展情况,目前还无法确定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此外,上述诉讼中涉及的沈高公司也曾牵扯其他诉讼。

东北电气2016年年报显示,截至2016年12月31日, 辽宁利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申请东北电气子公司新东北电气(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协助执行的裁定尚未作出裁决。而上述纠纷也是源起于2004年沈高公司向光大银行沈阳和平支行的400万元贷款。

此外,因沈高公司未能偿还到期债务,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曾于2009年2月24日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沈高公司偿还债务本金35175万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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