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28 15:27:15
【两部委:“十三五”各省(区、市)建设不少于1个重点城市】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联合下发通知,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十三五”时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不少于1个重点城市,树立地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引领标杆。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直接作为重点城市进行建设。规模化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直辖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不少于500万平方米,副省级城市不少于240万平方米,其他城市不少于150万平方米,,改造项目平均节能率不低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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