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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完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规定】证监会: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出让方与受让方都应当遵守交易所关于减持数量、持有时间等规定。持有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在锁定期届满后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

2017-05-27 18:39:40

【证监会完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规定】证监会: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出让方与受让方都应当遵守交易所关于减持数量、持有时间等规定。持有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在锁定期届满后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应当符合交易所规定的比例限制。非大股东,但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每3个月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该部分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责编 马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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