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24 07:37:44
【北京“商办新政”确定执行对象为增量】北京市住建委官方微博“安居北京”23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的最新说明,指出商办类项目新政的主要执行对象为增量,而对于存量部分,除出售对象有所限定外,其余暂不执行。说明指出,在政策执行前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有实际成交并完成网签的商办类项目,开发商可保持现有设施;已购买的商办类房屋,购房者可保持现有设施。说明表示,对于已购买的商办类房屋,可进行出租,且不限定出租对象。需注意的是,存量商办类房屋可销售,但购房人应符合新政要求。(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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