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14 12:39:26
【经济观察报:存量私募债后续清理工作可能会进行窗口指导】《区域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强调不能发行私募债产品,不得通过拆分、代持等方式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办法》中并未明确给出关于存量企业清理工作的要求和细则,具体如何落实还需要看各地金融办的政策。一位接近监管层人士表示,因为不可能同时大规模下架和赎回,关于后续清理工作可能会进行窗口指导,但周期长短不好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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