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宏观

每经网首页 > 宏观 > 正文

【山东:政府主要领导任期内举债形成风险事件不得提拔】山东省近日出台《山东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将政府性债务风险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大(Ⅰ级)四个等级,并制定相应应

2017-03-24 18:53:52

【山东:政府主要领导任期内举债形成风险事件不得提拔】山东省近日出台《山东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将政府性债务风险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大(Ⅰ级)四个等级,并制定相应应急响应和处置措施。这一预案规定,属于在本届政府任期内举借债务形成风险事件的,在终止应急措施之前,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不得重用或提拔。(新华社)

责编 李语涵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每经经济新闻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