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宏观

每经网首页 > 宏观 > 正文

广东首发省级网贷监管细则 外省P2P不得在粤设总部

2017-02-14 12:35:23

【广东首发省级网贷监管细则 外省P2P不得在粤设总部】广东省金融办公开征求对《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意见,据称这是全国首部省级网贷监管细则。《实施细则》附则第二十六条指出:“注册地在外省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其公司总部办公所在地不得在广东省设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南方都市报)

责编 陶玥阳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每经经济新闻官方APP

0

0